现代民主的由美国人、法国人和英国人发明的吗?法国大革命无疑为这一此前主要与古代世界、古希腊和共和制罗马联系在一起的术语注入了现代意义。19 世纪 30 年代,法国评论家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 (Alexis de Tocqueville) 从他的美国之行中得出结论,现代国家有可能以民主形式运作(无论是在政治意义上还是在社会意义上)——尽管在新世界行之有效的做法能否在旧世界行之有效仍有待观察。英国当权者在接受民主言论方面较晚,直到 20 世纪仍持保留态度,但英国的代议制政府模式在约束人民的同时赋予了人民一些作用——这让其他地方紧张的精英们感到安心。
然而,这些只是 19 世纪欧洲和美洲广泛共享和多样化变革进程中的几个分支。在北大西洋地区之外,热情或持怀疑态度的民主人士当然会从其他地方寻找灵感,但法国人、美国人和英国人也是如此。创造力无处不在。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荷兰、瑞士和意大利姐妹共和国对“民主”的热情甚至超过了法国本身。西班牙反拿破仑的加的斯宪法赋予一院制立法机构以巨大权力,该立法机构以 游戏数据 广泛但间接的选举权为基础,为西班牙的美洲省份(其中一些省份认为这不足以实现其目标)以及葡萄牙和意大利半岛各州提供了一个模型。 1848-51 年欧洲革命的背景下,西班牙兴起了一个“民主”政党,这并非罕见,但这个政党在动荡的岁月中幸存下来却不同寻常。与此同时,德国人和波兰人作为新生的国际民主万神殿中的后起之秀,赢得了更广泛的认可——就像后来加里波第受到广泛欢迎一样。当然,除了欧洲及其定居点之外,其他民族也有自己的相关传统和习俗,尽管直到后来几十年,这些传统和习俗才在明确的“民主”想象中得到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