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并不令人意外。对《里斯本条约》投了赞成票,但对德国内部程序做了一些(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调整。天真的人可能还期待着其他结果:毕竟,同一法院在其极具争议的马斯特里赫特裁决中的一些声明可能被解读为指向不同的负面结果。但在其与国际相关的案例法中,德国宪法法院享有“叫不咬人”的名声。正如我们中较为厌倦的法院观察家自信地预测的那样,它将会出现冗长的“喋喋不休”;对联盟及其机构的某些民主缺陷进行一些高调而尖锐的批评;对德国法院的宪法责任和重要的监护作用进行激烈的争论。但在我们现在可以称之为常规的“卡尔斯鲁厄奇迹”中,猪最终将被宣布为符合犹太教规——事实也确实如此。尽管德国宪法法院一向以“只要……”之类的言辞自居,但在所有成员国法院和法庭中,德国宪法法院不会在如此重要的案件中擅自阻挠欧洲一体化进程,无论该进程对其民主和公民礼仪的理解(无论正确与否)有多么不利。(在悬而未决的曼戈尔德案中,狗很可能会咬人——如果真是这样,许多人会觉得这是欧洲法院无端给自己和欧盟带来的伤害。)
那么,裁决的内容又如何呢?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确实具有 巴西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机构身份,其临时任职的成员会将自己塑造成这些身份。但我们不应过度强调这种具体化形式。任何特定案件的推理质量以及表面和隐含的世界观都反映了组成做出裁决的法庭的实际个人。在这个特定案件中,决定“参议院”的组成正如预期的那样——一些真正杰出的法学家,一两个人的智力是否适合担任如此高级的司法职务,人们可能会怀疑,其余的人的能力绰绰有余——就像我们欧洲大多数高等法院的情况一样。所以这里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好坏参半。一个有光明和阴影的裁决,一些相互冲突的倾向,一些痛苦的肤浅和缺乏政治想象力的表现,以及一些真正的高瞻远瞩和深刻的反思。
在审视第一批匆忙作出的反应时,引人注目的是政治和意识形态敏感性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对判决的评估。“欧洲联邦主义者”(使用一种方便但具有误导性的粗俗说法)将结果视为胜利,但对德国法院对欧洲议会的所谓不尊重以及更普遍地说德国法院未能接受强有力的欧洲观点等,也毫不掩饰他们的愤怒。这一方所缺乏的是承认欧洲的制度和决策结构和程序继续遭受着非常严重的民主缺陷,而里斯本条约并未解决这些缺陷,德国法院至少试图识别这些缺陷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而大多数以齐奥塞西多数批准里斯本条约的议会则更认真地对待这些问题。而那些对民主堡垒大加赞扬的人,大多可悲地未能认识到德国法院所展示的对政体和政治的有限看法,未能利用欧洲作为严肃地重新思考德国身份某些方面的手段,以及其推理的许多方面所隐含的真正地方性、狭隘性和内向性的观点。但就句法而言,人们有时会相信自己正在阅读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在美国,我把这称为“世界大赛”综合症:一项运动(棒球)的冠军赛由来自北美的球队组成,却被称为世界大赛。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唯一方法,因此也是唯一的方法的精神。德国的裁决也体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