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美国军方或国防部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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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p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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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国军方或国防部雇

Post by Bappy11 »

翰·奇尔科特爵士在一份备受期待的报告中列举了英国 2003 年决定与美国联手入侵伊拉克的一系列失误。报告中,他特别关注了战争的后果,更具体地说,关注了入侵后缺乏适当的规划。他以极其精准的分析指出,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相关内阁部长和高级官员 (a) 充分意识到入侵后发生内讧的可能性、重建国家的必要性以及组建适当临时民政管理机构的重要性;(b) 意识到美国入侵后计划的缺陷;(c) 没有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或考虑各种入侵后方案。

有人声称,联军未能为后萨达姆时代伊拉克做好准备,其失败既是政 兼职数据 治失败,也是道德失败。这种说法并不新鲜。它源于一种更深层次的思想,即政治行为者在道义上无权发动战争,除非是为了确保和平。如果政治行为者发动战争时没有考虑到最终目的,因此没有充分考虑冲突的后果,那么它就犯了发动非正义战争的罪行。

战争只有在带来和平的情况下才是道义上的,这一说法引发了许多难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什么才算和平。当然,仅仅没有暴力是不够的,因为这将为以彻底消灭敌人或征服敌人到无法再以暴力作出反应为目的的战争提供正当理由。相反, 战争的目的必须是实现公正的和平。

那么,什么才算正义和平?在正义战争传统中,规范和平(或战后法)的规范如下:战胜国必须致力于恢复战败国的政治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向受害者支付某种形式的战争错误赔偿;应向战败国及其平民提供援助,帮助其重建国家;应审判战争罪犯。

然而,一旦解开这些规范,它们带来的问题会比解决战后和平难题更多。因此,恢复政治主权和领土完整可能需要在短期内部署维和部队;事实上,可能需要军事占领,然后在国际组织的支持下进行政权更迭,以便战败国人民真正拥有主权。然而,外国军队驻扎在该人民的土地上,加上自上而下的侵略性治理模式,与他们试图培育的政治自决价值观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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