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行动无法在陆地上开展军事活动
Posted: Mon Mar 24, 2025 8:41 am
根据授权(第 6 条),ASPIDES 与该地区的其他军事行动合作,包括联合海上部队,但合作仅限于海上态势感知和海上行动冲突消除,包括就即将发生的/正在进行的海上袭击共享信息。ASPIDES 不参与任何针对也门胡塞政权的武装对抗,也不以任何方式参与也门领土上的轰炸。
,其防御行动仅限于根据古典和最严格的自卫理论的原则“制止和废除”对商船/商业船只的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的攻击(例如,参见Kretzmer,第 260 页;Lubell & Wood,第 10 页)。根据该主题的主要文献,“迫在眉睫的武装袭击‘必须是迫在眉睫的袭击,并且有合理的确定性表明它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威胁必须‘具体且可识别’。毫无疑问,迫在眉睫与先发制人的自卫有关,必须是指‘客观可验证的、具体的迫在眉睫的袭击’,而不是非物质化和推测性的威胁,后者属于非法预防性自卫的范畴”(O'Meara,第 295 页,也引用了 Lubell,第 702-5 页、718 页)。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袭击都不需要“完成”才能应对,只要正在进行即可。它不需要其有害后果已经实现。传统的例子是导弹防御系统摧毁已经向目标发射的导弹(参见Dinstein,第 229 页;Green),同样也包括自动响应的情况(Grimal,第 338 页)。
由于ASPIDES资产必须“完全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D 2024/583,序言,第8段),因此在和平时期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应按照与海上执法类似的程序使用武力(参见Tondini,第260页),尽管此类程序也可能包括使用 塞浦路斯资源 重型武器和导弹,只要这是“必要的”,即没有其他可用选项,并且与单次袭击所构成的威胁“成比例”(CD 2024/583,第1(5)(c)条)。
为红海和亚丁湾军事活动寻找可行的法律基础的问题
马丁·芬克 (Martin Fink)认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以诉诸战争权的角度评估针对胡塞武装袭击商船/商业船舶所采取的任何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存在一些重大的法律问题。首先,很难将这些针对商船的袭击完全视为“武装攻击” ,因为:a)它们的目标不是“海军舰队”,而是按照舰队的原始概念(见1974 年联合国大会关于侵略定义的决定,附件,第三条(d)款);b)它们所涉及的武力/暴力在规模和影响上不够严重(见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中的第 191 和 210 段)。此外,虽然对一艘军舰的袭击可能在理论上被视为《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类型的针对其船旗国的“武装攻击”(国际法院,《石油平台案》 ,第 72 段),但对一艘私人船只的袭击本身是否构成同一种袭击仍值得怀疑,尽管有些作者承认这种可能性(例如,见Lott 和 Kawagishi,第 135 页)。
,其防御行动仅限于根据古典和最严格的自卫理论的原则“制止和废除”对商船/商业船只的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的攻击(例如,参见Kretzmer,第 260 页;Lubell & Wood,第 10 页)。根据该主题的主要文献,“迫在眉睫的武装袭击‘必须是迫在眉睫的袭击,并且有合理的确定性表明它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威胁必须‘具体且可识别’。毫无疑问,迫在眉睫与先发制人的自卫有关,必须是指‘客观可验证的、具体的迫在眉睫的袭击’,而不是非物质化和推测性的威胁,后者属于非法预防性自卫的范畴”(O'Meara,第 295 页,也引用了 Lubell,第 702-5 页、718 页)。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袭击都不需要“完成”才能应对,只要正在进行即可。它不需要其有害后果已经实现。传统的例子是导弹防御系统摧毁已经向目标发射的导弹(参见Dinstein,第 229 页;Green),同样也包括自动响应的情况(Grimal,第 338 页)。
由于ASPIDES资产必须“完全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D 2024/583,序言,第8段),因此在和平时期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应按照与海上执法类似的程序使用武力(参见Tondini,第260页),尽管此类程序也可能包括使用 塞浦路斯资源 重型武器和导弹,只要这是“必要的”,即没有其他可用选项,并且与单次袭击所构成的威胁“成比例”(CD 2024/583,第1(5)(c)条)。
为红海和亚丁湾军事活动寻找可行的法律基础的问题
马丁·芬克 (Martin Fink)认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以诉诸战争权的角度评估针对胡塞武装袭击商船/商业船舶所采取的任何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存在一些重大的法律问题。首先,很难将这些针对商船的袭击完全视为“武装攻击” ,因为:a)它们的目标不是“海军舰队”,而是按照舰队的原始概念(见1974 年联合国大会关于侵略定义的决定,附件,第三条(d)款);b)它们所涉及的武力/暴力在规模和影响上不够严重(见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中的第 191 和 210 段)。此外,虽然对一艘军舰的袭击可能在理论上被视为《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类型的针对其船旗国的“武装攻击”(国际法院,《石油平台案》 ,第 72 段),但对一艘私人船只的袭击本身是否构成同一种袭击仍值得怀疑,尽管有些作者承认这种可能性(例如,见Lott 和 Kawagishi,第 1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