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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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p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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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Sat Dec 21, 2024 3:36 am

议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Post by Bappy10 »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国际媒体广泛报道了网络经济的最新发展。这些报道主要集中在所谓的加密货币的兴起上,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比特币。这种加密货币的特点是去中心化,这意味着它们不受中央政府控制。因此,它们的发行由算法而不是经济指令控制。虽然最初只有一小部分爱好者使用比特币,但现在它已经引起了全球经济和立法者的关注。它推动了其他几种加密货币的创建,其中一些以社区努力而闻名——例如狗狗币——而另一些则以名人命名而闻名——但这并不总是受到赞赏。

虽然加密货币的崛起确实具有经济潜力——仅比特币目前的市值就估计超过50 亿美元——但过去几个月也暴露出了一些不那么令人愉快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其在网上黑市、盗窃和洗钱等方面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加密货币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从一开始,就不清楚现有法规是否可以适用于这一现象,如果可以,又有哪些法规可以适用于这一现象。但只要这一发展只发挥边缘社会作用,就不会认真考虑试图规范这一问题的具体立法举措。

这种放任自流的立场现在似乎正在改变。例如,就在上周,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认为加密货币应被视为财产以征税。其他政府也试图为使用加密货币寻找法律依据。然而,在大多数此类讨论中,立法者和政府的努力仍然主要局限于对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收益征税。

比特币

这就是为什么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支付服务指令》(指令 2007/64/EC)审查提案 牙医数据 本可以成为一次绝佳的机会,探索对当今大多数在线支付监管法律框架进行更根本性改革的可能性。在线支付越来越关注移动技术,现在还包括使用非政府货币。然而,《支付服务指令》及其密切配套的《电子货币指令》(指令 2009/110/EC)目前设定的框架并不适合扩展到整个在线支付领域。
及将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 应用于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前沿和全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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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 OUPblog 上的法律文章。图片来源:CASASCIUS 的 Physical Bitcoins。作品通过 Wikimedia Commons发布到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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