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争端中的合理预期:回复 Sadie Blanchard
Posted: Thu Feb 20, 2025 6:42 am
让我澄清一下 Sadie Blanchard 在上一篇文章中不同意的一些观点。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的,合理预期原则所依据的公平公正标准要求东道国除其他事项外,要善意、不武断地对待外国投资者(参见Techmed v Mexico, ICSID, 2003)。虽然很明显,在公平公正待遇原则方面,国家始终处于接受方,但投资者的角色/行为在评估该标准的应用时可能并非完全无关紧要。令人惊讶的是,尽管有“投资者注意”这一既定原则,但 Sadie 似乎不同意这个非常简单的事实。在EDF (Services) Limited v. Romania 一案中,仲裁庭表示:“合理预期不能仅仅是投资者的主观预期。它们必须作为投资时的期望来审查,因为它们可以从案件的所有情况中推断出来,同时充分考虑到东道国为公共利益管理其经 巴西 WhatsApp 号码 济生活的权力。”(Award Merits,(8/10/2009),第219段)。此外,在考虑投资者的合法期望是否受到挫败时,显然不能将公平和公正待遇的解释置于具体背景下。这种背景显然会考虑到索赔人的行为以及投资条约的总体目标。令人惊讶的是,Sadie 认为这种观点虽然并不新鲜,但却存在问题(参见 Peter Muchlinski,55 ICLQ,2006,Garcia-Bolivar,O.CUP,(2011))。
Sadie 似乎并不相信外国投资的法律框架必须保护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合法期望和利益。对于 Sadie 来说,投资条约的核心应该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平衡投资者的利益和任何 FDI 所期望的东道国的发展需求。Sadie 的片面方法非常令人不安,因为它与大多数投资条约的目标和宗旨不一致。例如,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模式双边投资条约序言的第二部分明确指出,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是与第三国达成的任何投资协议的关键目标。
当然,在投资者大规模避税的背景下,这样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为了清楚起见,虽然对避税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但避税是指公司通过合法计划减少税款,但在此过程中采取激进的税收筹划或安排,以“突破”可接受的税收筹划的界限。这种做法当然与任何 FDI 作为发展工具的精神不相容。因此,很难找到一个不反对这种做法的东道国。加拿大税务局对“避税”一词的解释包括所有不可接受和滥用的税收筹划。在英国,HMRC 的反避税小组 (AAG)就可能构成避税的行为提供指导。
例如在美国,据报道,1996 年至 2000 年期间,约有 60% 的资产至少为 2.5 亿美元的公司没有缴纳任何联邦税(基督教援助会)。同样,2005 年,肯尼亚税务局 (KRA) 透露,跨国公司采用激进的避税手段,目前欠其 13.2 亿美元的巨额税款。虽然这在技术上可能是合法的,但这种做法肯定与任何投资条约的精神不符,而 Sadie 似乎不同意这种做法。正如已经明确阐述的那样,公平公正的待遇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国际投资的合理期望必须从“关键发展优先事项”的角度来看待。(Thomas Frank,1995 年)。因此,仲裁庭在评估外国投资者提出索赔时的行为时使用上述标准并非不可想象。
Sadie 似乎并不相信外国投资的法律框架必须保护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合法期望和利益。对于 Sadie 来说,投资条约的核心应该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平衡投资者的利益和任何 FDI 所期望的东道国的发展需求。Sadie 的片面方法非常令人不安,因为它与大多数投资条约的目标和宗旨不一致。例如,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模式双边投资条约序言的第二部分明确指出,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是与第三国达成的任何投资协议的关键目标。
当然,在投资者大规模避税的背景下,这样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为了清楚起见,虽然对避税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但避税是指公司通过合法计划减少税款,但在此过程中采取激进的税收筹划或安排,以“突破”可接受的税收筹划的界限。这种做法当然与任何 FDI 作为发展工具的精神不相容。因此,很难找到一个不反对这种做法的东道国。加拿大税务局对“避税”一词的解释包括所有不可接受和滥用的税收筹划。在英国,HMRC 的反避税小组 (AAG)就可能构成避税的行为提供指导。
例如在美国,据报道,1996 年至 2000 年期间,约有 60% 的资产至少为 2.5 亿美元的公司没有缴纳任何联邦税(基督教援助会)。同样,2005 年,肯尼亚税务局 (KRA) 透露,跨国公司采用激进的避税手段,目前欠其 13.2 亿美元的巨额税款。虽然这在技术上可能是合法的,但这种做法肯定与任何投资条约的精神不符,而 Sadie 似乎不同意这种做法。正如已经明确阐述的那样,公平公正的待遇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国际投资的合理期望必须从“关键发展优先事项”的角度来看待。(Thomas Frank,1995 年)。因此,仲裁庭在评估外国投资者提出索赔时的行为时使用上述标准并非不可想象。